我激灵灵的打了个冷战,也许把爱情放在最原始的大自然中太危险了,或者现实一点,让我们的私奔生活开始在一个陌生的小城市,民风淳朴,世相单纯,我们从事简单而艺术的工作,如教书或篆刻,没事画点什么画,写点诗什么的娱乐一下,但打死也不当艺术家或诗人!最好自己能种点儿地,自给自足就行了。
不行,那估计要到农村,相比较而言,我还是喜欢城市,农村风景优美,但没有抽水马桶,热水澡和快餐,生活效率必然大打折扣,而且体验不到刚好在红尘之外隔岸观火的怡然心情,远离红尘或者根本不知道有红尘这种东西多么寂寞啊,就好像根本不知道有爱情。
换句话说,我所喜欢的爱情,已侵淫了红尘里最庸俗的小情小调,不求淳朴直接,但要风流婉转。一唱三叹,一如私奔这件事本身的叛逆性刺激。

每年呆一个地方 慢慢老时也差不多走遍了大江南北